你好,我父母剛買了房子,現在因為我小孩要上這里的幼兒園,所以想把我的名字加進去,但是這個還涉及到我已婚,加了名字后算是我和我丈夫的共同財產,我想咨詢一下這種情況是否要到你們這里來進行一下公證,證明這個房子只是我父母的和我共同擁有的,與我丈夫沒有關系?如果可以的話是要做哪種公證?帶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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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您所述的情況,可以辦理贈與公證,父母贈與房產給你但并在與合同中注明只作為你的個人財產,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攜帶贈與方與受贈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獨生子女證(如有)。另外夫妻財產約定也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協議,辦理該公證需要夫妻雙方帶好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產證、購房合同等材料親自前來辦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