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父母在湖北省洪湖市有一套房產(chǎn),現(xiàn)打算出售。 本人父親去年去世,母親隨我來到上海定居,另有一個弟弟仍在洪湖居住。 由于本人及母親均不方便去洪湖辦理相關手續(xù),打算委托弟弟出售上述房產(chǎn)。 請問: 1.本人及母親應如何撰寫委托書,哪些委托書需要公證? 2.上海辦理的公證,在洪湖是否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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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的打算出售的房產(chǎn)產(chǎn)權屬于您的父母所有,您需先辦理繼承公證。上海辦理的公證在上海以外地區(q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