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未再婚聲明書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做出的對于自己未婚/未再婚狀況所做的
聲明予以證明的活動。
未婚聲明書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未婚聲明書;
(4)證明婚姻狀況的有關資料,如戶籍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在本轄區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
(5)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未再婚聲明書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未再婚聲明書;
(4)與婚姻狀況有關的證明資料,如離婚證、離婚協議、離婚裁定書、喪偶證明;
(5)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再婚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
(6)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