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根據自然人的申請,對其收入的狀況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
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所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收入)證明。
?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委托書。 此項公證有些國家與地區要求僅對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給予文本相符或簽名、印鑒真實的公證,請注意區分。
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證明出具單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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