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的效力,就是公證的效用,足指公證證明的適用范圍和對人的法律上的約束力。?公證的效力又稱為“證書的效力”。?公證在法律效力上具有以下幾種:
(1)證據效力。是指公證書是一種可依據的證據,具有特殊的證明力,可供接受者的可靠憑據,并可直接采用,而無須核查。
(2)強制執行效力。是指經過公證證明的追償債款或物品的債權文書,當債務人不履行時,債權人可持該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法律行為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或依當事人約定,必須經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經過公證機構公證明后,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否則,就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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