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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使用假幣罪與相關犯罪的關系
分類:法律常識
陳興良教授在2009年第6期《中國審判》上發表了《在ATM機上存假幣取真幣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一文,指出:“用假幣到自動柜員機存款,其存入行為不是使用假幣,而是利用假幣而使被告人賬戶內記載存款,這是一種秘密竊取。只要在賬戶上記載了存款,盜竊罪即告既遂。此后的取真幣行為,也是一種不可罰的事后行為。[1]而張明楷教授在2012年第6期《政治與法律》上發表了《使用假幣罪與相關犯罪的關系》一文,對上述觀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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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
分類:法律常識
裝修看起來容易,但涉及諸多事項,不了解“行情”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很可能遭遇“霸王條款”。專家歸納了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幫您規避風險。 一、保修期縮水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籠統寫成保修一年或兩年。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室內裝修裝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為五年。對于未明確保修期或保修期縮短的情況,消費者要提出并協商更改。 二、逃避保修責任 有的裝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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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確定涉外離婚案件的管轄法院?
分類:法律常識
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我國法院在受理涉外離婚案件時,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則,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居所,我國法院就享有對案件的管轄權。該法第23條第1款規定,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涉外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享有對案件的管轄權。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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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證據能否支持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分類:法律常識
?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本案主要涉及對其中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理解。“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最大區別就在于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果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屬于重婚,那是刑法調整的范圍;反之則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以上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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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無過錯方是否有權請求賠償?
分類:法律常識
在因一方有過錯導致夫妻離婚的案件中,如何保護無過錯方的利益,是處理離婚案件的重點之一。2001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該條款的頒布,賦予了離婚中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實踐中對《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適用,難點在于對過錯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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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分類:法律常識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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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分類:法律常識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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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撫養費標準如何確定?
分類:法律常識
未成年人子女撫養費標準如何確定?存在以下不同觀點: 第一種意見認為,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給付撫養費數額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來確定。 第二種意見認為,經濟條件因人而異,撫養費支付人對子女撫養費的負擔數額要根據自己的給付能力來確定。 第三種意見認為,夏某華應依照子女所在區域內的人均純收入、按一定比例給付撫養費。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觀點,理由為: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子女撫養費的具體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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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關系惡化期間的股權轉讓行為的效力如何?
分類:法律常識
?股東權利的行使受到夫妻共同財產處置權的限制。股東權是公司成員因其出資行為所產生的一系列權利,包括表決權、質詢權、知情權,轉讓權等。股份轉讓權作為股東一項重要的權利,體現了公司法的司法自治原則,對活躍交易市場,促進股份流通有著重要意義。然而,沒有無限制的權利。股權轉讓除了充分尊重當時人間的意思自治外,行使中必然受到一定的限制。當股東轉讓的股份屬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僅要遵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還要符合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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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公司經營所得如何分割?
分類:法律常識
夫妻離婚公司經營在分割收益時,夫妻投資比例能否等于財產約定成了問題的關鍵。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的約定必須同時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屬于無效。其形式要件之一…